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依托于厦门理工学院“材料科学与工程”省级重点学科,呼应福建省新材料行业的发展,致力于粉末冶金材料、材料成形技术、模具智能制造、稀土发光材料、能源材料、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与膜材料等方面的研究。根据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有关管理条例,为充分发挥本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实验室良好的科研条件,鼓励和促进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、交流,提升本实验室学术水平,更好地服务于相关产业,本实验室2018年度拟设立6-10项开放基金课题项目。凡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课题,均可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,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立项。同时,本实验室欢迎自带课题、资金,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工作或进行科研合作。
一、重点资助领域
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目标,2018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将重点资助以下领域的研究:
1、材料制备与成形技术研究方向
(1)高性能陶瓷材料、硬质合金涂层、高性能磁性材料、金属材料防护涂层;
(2)橡塑材料的成型技术、高强钢的成形技术、模具CAD/CAE。
2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研究方向
(1)高能量密度锂电池材料与安全性、光伏材料与系统、高效储氢材料;
(2)钙钛矿量子点、OLED、稀土发光粉末与器件、稀土发光薄膜、器件可靠性。
3、功能高分子材料研究方向
(1)生物降解塑料、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;
(2)功能性膜材料、膜技术、膜装置。
二、申请条件
1、申报对象: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产业部门和企业的科技人员均可申报,原则上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(在读博士可以由导师提出申请),申请人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,申请过程手续完备、所需资料齐全。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,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再次申请。
2、申请要求:所申请的开放基金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;申请人须与本重点实验室在职科研人员联合申请。
三、开放基金申请程序
1、申请人首先与本实验室在职人员联系,由本实验室老师推荐,索取课题申请书,或从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网“开放基金课题”栏目直接下载(网址http://www.fjlab.org.cn/)。
2、申请人填写“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”(见附件1)一式三份。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寄交本实验室提出申请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电子邮箱(zhangyong@xmut.edu.cn),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。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。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;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。
3、开放基金课题按“公正合理、择优支持”的原则,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并择优确定资助课题。
4、课题申请得到批准后,将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负责人,获准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凭通知填写、签订《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合同书》。在合同书中应写明具体成果表现形式,如申请发明专利、发表SCI/EI收录论文等。
四、申请开放基金课题的有关说明
1、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为1-2年,申请额度3-5万元,本年度计划资助6-10项。
2、获准资助的课题应按实验室规定,每隔半年向实验室通报课题进展情况。本实验室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研究课题。
3、结题要求: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期限的最后一个月内,向本实验室提出结题申请,并提交结题报告、学术论文、发明专利、成果鉴定或产品样品、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经费支出明细等材料。
4、课题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变更计划,须提前一个月向重点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。
5、资助经费由实验室统一管理,主要用于支付开展课题所需的材料费、测试费和学术交流产生的差旅费、会议费等以及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所产生的使用费与测试费等。根据依托单位财务管理规定,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负责专款专用,但经费使用不得违反厦门理工学院相关财务制度。
6、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研究成果的归属
由本实验室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,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、其他资助单位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,公开发表的论文、专利等其它成果中文请标注“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”;英文论文注明“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Fuji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Applications (Xiam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)”或成果完成单位署上“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”,并作为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。鉴定成果、申报的各类奖励、取得的专利、经济效益等其它成果也须及时告知本实验室(或写进项目半年度进展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),并送本实验室副本一份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重点实验室电子邮箱。